来源
: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、城市管理局
、生态环境局
,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
、综合行政执法局
、生态环境局
:当前
,我省旱情持续发展
,江河湖水位不断走低
,水体流动性减弱
,水环境容量减小
,原水水质超标风险加大
。为贯彻落实省委
、省政府关于防旱抗旱工作的部署要求
,统筹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和抗旱救灾工作
,切实保障城市供水安全
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
。 一
、切实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
。各地要切实担负起行业监管职责
,督促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严格执行国家
、行业相关规程和标准
,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
,完善应急预案
,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
。要加强污水处理厂进
、出水水质在线监测预警
,及时掌握数据异常
、在线水质突变情况
,及时督促运行单位调整工艺
,及时调查
、处置和反馈预警信息
,确保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
。要加强污水处理厂日常现场执法检查力度
,严厉打击擅自停运污水处理设施
、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及偷排偷放等违法行为
,坚决做到发现一起
、查处一起
,通报一起
。 二
、切实加强重点区域污水处理厂提级管理
。各地要密切关注重点河流型饮用水水源地
、重点国考断面上游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变化情况
,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
,在确保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稳定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基础上
,以及污水处理工艺条件允许的情况下
,对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实行临时提级管控
,减少污染物排放量
。 三
、切实加强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消毒管控
。各地要督促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严格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
,积极推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安装余氯在线监测设备
,进一步强化城镇污水消毒杀菌和出水余氯监测全过程监管
,切实消除风险隐患
。发生疫情地区
,要指导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做好消毒药剂和易损耗物资的应急储备
,24小时开启消毒设施
,合理投加消毒药剂
,并在出水余氯监测的基础上
,增加进水余氯监测
,密切关注进水余氯含量对生化处理单元的影响
,根据水质
、水量变化适时调整工艺参数
,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
,助力疫情防控
。 四
、切实抓好污水直排和溢流整治
。各地要结合开展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攻坚行动
,加强排水
、污水处理设施和排水口巡查
,保障市政排水(污水)管网通畅
,及时发现和排除生活污水溢流或直排江(河
、湖)问题
,及时完成排水
、污水处理设施应急抢险
,高效处置巡查发现的水环境污染事件
。要加强排水许可管理
,建立健全污水管网接驳管理制度
,严禁生活污水直排江(河
、湖)
。 五
、切实加强污泥处理处置监管
。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监管
,督促污水处理厂和污泥处理处置单位按照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》等国家有关规范要求
,开展污泥处理处置
,完善污泥处理处置台账制度和污泥转运联单制度
,强化污泥密闭运输管理
,严禁擅自倾倒
、堆放
、丢弃
、遗撒污泥
,确保污泥得到有效处理处置
,确保污泥不造成二次污染
。 六
、切实加强在建工程水环境污染风险管控
。各地要加强城区内在建工程排水行为监督管理
,严格执行排水许可制度
,严查施工工地违规排水
、损坏市政排水管网等行为
。特别是在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建设过程中
,要做好施工组织设计
,优化施工方案
,将污水引流或就近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事故排放池
,严禁因工程施工导致污水管网断流
,严禁在市政排水管网上私搭乱接
,杜绝通过雨水口
、雨水管网违法排污行为
。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9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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